外国人工作许可证(原就业证)延期事项
注意:外国人工作许可证(原就业证)延期事项
【转发国家外专局】
各聘用外国人员单位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,“被许可人需要延续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,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。”自2018年2月28日起,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业务须在许可到 期30日之前提交申请,过期将不能提交,需按照重新申请办理。特此通知。
政策分析:
简单来说就是一定要提前一个月办理延期手续。此政策为国家外专局发布,所以只是针对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原就业证延期的一个政策。工作类居留许可(俗称工作签证)的延期政策还是以出入境管理总队为准(目前没有变化,到期前延期即可)。所以大家先拿出把您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(原就业证),看看您的有效期是到哪天。然后进行相应延期即可。以下是要注意的几点。
1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最晚提前1个月办理,离到期1个月之内将不能办理延期手续,需要从新办理将会非常复杂。
那提前一个月时间到底够不够?
以我们多年的经验来看,除非您是非常熟悉相关业务操作(就像我们一样),可以当天完美提交(包括材料准备盖章),一次通过,那是可以的。但是有一点差错,错过时间,您将面临一个结果就是网上系统自动提示:已不足30日,不能提交!那接下来就是从头办。。。
所以我们建议您能早则早,那最早可以提前多久办呢。下面说第2点注意:
2、最早可提前3个月办理,提前办理,工作许可证和签证有效期并不会缩短,目前政策是按原有到期日顺延,并不是按提交日期延期。所以我们强烈建议至少提前2个月办理,时间充裕以防万一。
以上就是我们对于这个重要政策的解读以及一些实际办理中的建议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祝大家在中国工作一起顺利!
如有任何对政策不了解的地方,请毫不犹豫的让我们知道,电话:13121723328,或13811627734咨询。